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干部管理监督和激励约束提供科学依据,经学校临时党委研究决定,2018年3月23至26日,深圳技术大学(筹)开展了2017年度学院/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及各单位民主测评,对我校22名学院/部门负责人进行2017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包含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评价、本单位群众评价在内的三个层面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前,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均进行了口头述职或书面述职。
民主测评会现场
按照科学发展、扩大民主、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等原则,本次民主测评会议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会同纪检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完成了现场测评、测评票回收及清点统计等工作。
参会学院/部门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投票
本次考核时间段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考核范围为各部门、各学院负责人。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其中,“德”指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工作作风等;“能”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勤”指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精神面貌等;“绩”指履职成效、突出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解决突发事件与复杂问题、开展基础性工作等;“廉”指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根据2017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参会人员现场对接受考评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投票。
最终,综合三个层次的权重计算得出,本次被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在85分以上。
部门民主测评现场
通过此次民主测评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发扬了民主,不仅加强了学校中层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了领导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同时也激发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