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18-2019 学年度奖学金评选细则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19/09/27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2018-2019 学年度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小组研究制定本实施细则。公示日期为9月27日至30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工作组反映(电话:23256271;邮箱:jihuifang@sztu.edu.cn)。

(一)学校奖学金

1.工匠之星(29人)

2.研究与创新奖(不设比例)

3.文体优等生(三等4人,一二等不设比例)

4.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优等生(三等4人,一二等不设比例)

5.优秀学生干部(一等2人,二等4人,三等4人)

6.特殊贡献奖(不设比例)

奖项名称

工匠之星

文体三等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三等

优干一等

优干二等

优干三等

名额数量

29

4

4

2

4

4

具体评选细则查看附件中“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文件。

(二)先进班集体奖

参考《深圳技术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执行。

三、评选流程

(一)单项先进个人奖

学生下载附件的“2018-2019年度校级奖学金个人奖项申报表”一表,并于929日下午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申请表;

92312:0010717:00,开放校级奖学金网上申报系统的申请功能,学生登录学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12.145/LOGIN.ASPX)进入“奖学金”栏目填写申请。

(打印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明等书面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楼417室)

(二)先进班集体奖

926日至93017:00,学生班集体填写附件中“2018-2019年度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一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学楼417室。


评选说明

初评后,学院将在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接受复议审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将提交学校,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申报奖学金申报时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奖励的评选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小组

201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