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19-2020学年度自强之星初评细则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0/06/18

为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诚信校园建设,展示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根据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 评选对象

受过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如: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类项目)


二、 评选要求

(1) 满足学校评选要求;

(2) 参评同学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无违规违纪记录;

(3) 校内获奖需提供材料证明或有指导老师证明,校外获奖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4) 团体获奖,所有成员可以加分(加分计算见表1),且队长额外加0.2分,个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等级的奖项,加分可以累计;

(5) 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加分计算由学院评议小组来确定;

(6) 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讲座等),能提供证明的,每次可加0.1分;学校学院网站投稿有刊出的,每篇可加0.2分;

(7) 参加大学生创新发展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挑战杯等竞赛项目的,且在学校有立项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加0.2分,组长加0.5分。


1 优秀集体和个人获奖加分明细

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

国家级

+6

+5

+4

+4

省级

+4

+3

+2

+2

市级/校级

+2

+1.5

+1

+1


三、名额分配

“学院自强之星” 3人


四、评选流程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学院自强之星”,学院公示后,报于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评的同学于2020年6月23日(星期二)下午15点前上交如下材料:

1)《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或《深圳技术大学2020年“自强之星”推荐表》(注:本人自主申报只需填申请表,他荐则推荐人须填写推荐表)

2)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word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事迹材料请注明在何时何处受过以上何种资助以便核查)

3)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证明材料整合到word文档中)

4)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为:“自强之星报名+姓名+学号”)发送至邮箱 jihuifang@sztu.edu.cn ,未按通知格式要求、逾期报名者参评无效。

联系电话:0755-23256271

(以上评选最终解释权归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所有)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

2020 年 6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