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关于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4/27

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教务部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度202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具体要求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2020级在校生。

4)未有转专业记录的。

2.申请时间428日至5817:00时截止;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院递交《深圳技术大学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转专业学生及时在校内网公文通查看申请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安排及转专业审核结果。

二、转专业工作注意事项

1.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2.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充分了解本专业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

4.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如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报名的科类不同,请慎重选择。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5.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学生仍须按原专业的选课计划完成本学期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

6.因休学错过上一年转专业申请机会的2019级学生,可在今年进行申请。

7.退役学生申请转专业者,可享受优先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政策。

8.各专业接收人数详见学院网站公布的转专业工作安排。

9.学院做好后续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选课指导、学籍和档案及其它相关工作的交接。

10.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开学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新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三、学院工作安排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转专业工作的咨询与指导工作。

2.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和本专业高考招录要求,制定转专业计划接收学位数及超过计划学位数时的选拔标准。

3.学院按照下面的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拟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选拔方式、申请转入学生名单、选拔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并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4.学院按转专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和本专业高考招录要求,拟定转专业接受学位数,按学生转专业意向和学院提供的学位数,开展转专业工作。

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意向,为首选专业意向和次选专业意向,学院录取时优先考虑学生的首选意向。

本次转专业工作原则:学生所在学院不限制转出;如果转入学院的专业学位数量能够满足学生申请学位数量,也不限制转入,全部接收。

如果首选意向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学院根据学生首选意向和公布的筛选方式,按照计划接收学位数量进行满额录取,该专业的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如果首选意向申请人数未超过学位数,首选意向学生全部录取,若有剩余学位,在未录取学生的次选意向中再进行筛选,筛选方式与首选意向相同,再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428日之前

学院将转专业拟接收人数计划及考核方式公布于学院网站

58日之前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深圳技术大学转专业申请表》。我院同学交表至205匡老师处,并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汇总信息。

2.学院确认后签字盖章并留档

513

各学院统计汇总转专业情况,将《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交至教务部

514

教务部汇总全校转专业情况,并把申请转入的学生名单发给各学院

515-25

1.学院根据首选意向的申请人数进行工作安排

2.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526

教务部汇总各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下发给各学院查看申请本学院次选意向的学生是否已被首选专业拟录取。如学生已被录取,不再参与其他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527日—62

1.学院根据剩余学位数和次选意向的申请人数进行工作安排

2.在学院网站公示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

64

学院上报教务部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转专业计划接收学位数及超过计划学位数时的选拔标准

我院光源与照明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15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计划接收转专业人数15人。若申请人数超出转专业计划接收学位数,我院将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择优录取,请关注我院官网通知。

我院申请转专业的同学需于58日之前提交申请表至205匡老师处,并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汇总信息。其他学院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无需扫描,请向所在学院申请,按所在学院要求办理。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相关学院或教务部。

教务部电话:0755-23256250

学院电话:0755-23256080 匡老师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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