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2020—2021学年度自强之星初评细则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1/05/18

为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推动诚信校园建设,展示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榜样作用,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根据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了由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研究讨论制定了本实施细则,以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一、评选对象

受过资助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如: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资助类项目或在本学年内参与勤工助学)

二、评选要求

(1)满足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评选的通知》评选要求;

(2)参评同学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无挂科(期末考试挂科,补考通过的也不可以参评),无违规违纪记录;

(3)校内获奖需提供材料证明或有指导老师证明,校外获奖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

三、名额分配

“学院自强之星”3

四、评选流程

我院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名额分配推荐“学院自强之星”,学院公示后,报于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请符合条件有意愿参评的同学于2021521(星期五)下午5前上交如下材料:

1)《深圳技术大学“自强之星”申请表》或《深圳技术大学2020年“自强之星”推荐表》(注:本人自主申报只需填申请表,他荐则推荐人须填写推荐表)

2)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先进事迹、所获奖励等。(word1500字以上,要求语言生动质朴、内容实事求是,事迹材料请注明在何时何处受过以上何种资助以便核查)

3)证明材料:获奖证明、实践证明、成绩单(教学楼4楼学生教务系统自行打印扫描)、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与复印件,可提供相关照片或活动影像资料,任何能展示学生风采的材料,如微视频、PPT等,形式不限。(证明材料整合到word文档中)

4)个人照片:证件照、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以上)。


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为:“自强之星报名+姓名+受过何种资助”)发送至邮箱jihuifang@sztu.edu.cn未按通知格式要求、逾期报名者参评无效

联系电话:0755-23256271


新材料与新能源学院自强之星评选小组

2021年5月18日